金融界2023年11月13日音讯,东莞市新康宁胶粘剂有限公司因未获得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从事风险化学品(8008XL胶水)运营,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100000元(10万元整)的罚款。
依据公告内容,东莞市新康宁胶粘剂有限公司未获得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却从事风险化学品(8008XL胶水)的运营活动,这一行为违反了《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
东莞市新康宁胶粘剂有限公司违反了《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构成了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依据《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则,一起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在裁量规范》第93项的规则,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100000元(10万元整)的罚款。